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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管理与服务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7编辑:1025

  一、注册报到

  (一)请登录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hinesehighway.com/进行网上“注册”,然后点击“国家公派生”专栏,进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服务系统》,在线填写《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提交后打印此表并签字。

  在使用网上报到系统时,如有任何使用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Email:support@chinesehighway.com,电话:212-835-5526。

  (二)请将下列材料用快件或挂号方式邮寄给我处分管工作人员(请点击https://www.sino-education.org/contact/index.htm查看)

  1.本人已签字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原件;

  2.“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原件;

  3.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资格证书(中文,红头文件)或中科院录取指标通知书复印件;

  4.护照照片页及签证页复印件;

  5. I-94(出入境登记卡)打印件(登录: https://i94.cbp.dhs.gov/I94/request.html, 填入相关信息并提交后即可打印);

  6.本次来美留学签证表(I-20表或DS-2019表)复印件。

  (三)我处通信地址如下(请在信封外注明:公派报到登记):

  (分管人员姓名)

  EDUC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 CHINESE EMBASSY

  3505 INTERNATIONAL PLACE, N.W.

  WASHINGTON, D.C. 20008

  U.S.A

  (四)报到审核通过后,管理系统会自动反馈给本人。如报到材料寄出20天后仍未收到报到审核通过反馈信息,请到快件公司或邮局查询材料是否寄到。确认已寄到的,可联系咨询我处相关分管工作人员。

  二、发放奖学金及支付学费

  (一)发放奖学金

  1.抵美后尽快在当地银行开办个人账户。

  2.将银行信息补充填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中。个人银行信息中的ROUTING NUMBER、ACCOUNT NUMBER以支票账户(CHECKING ACCOUNT)为准(可依据支票底端数字填写),要求准确无误。下图供参考:其中Routing Number及Account Number参见以下支票图示: (如银行的Routing Number和个人支票上的Routing Number不一样,请务必向开户银行核实清楚,以ACH汇款方式的为准。) 特别提请各位留学人员注意:银行卡卡号不等同于账户号码(Account Number),银行卡卡号无需填写。

  3.教育处审核通过留学人员报到并收到准确银行信息后,将在20天后按照留学人员提供的银行信息发放第一个季度奖学金。教育处在发放首次生活费时扣除个人国内预支款,首次发放日期为每月月初或月中。以后每月发放一次。报到审核通过并提供银行信息一个月后仍未收到第一季度生活费的,可联系咨询管片工作人员。

  (二) 支付学费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规定,我处只为相应类别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承担不超过基金委每年批准额度的学费,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

  1. 到美后首次支付学费

  抵美并完成在使馆教育处的报到手续后,才能将以下材料寄给我处相关工作人员,以便我处直接向学校支付学费。

  (1)美国高校录取通知书;

  (2)学校发给学生本人的缴费通知单(如本人已垫付的,一并提交INVOICE等付款收据);

  (3)学校的相关汇款信息,包括: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账号、银行代码(Routing Number)及开户银行地址;

  (4)本人情况说明(姓名、入学时间、留学期限、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

  2、后续支付学费

  第二次及以后支付学费,请将以下材料寄给我处相关工作人员,以便我处直接向学校支付学费。

  (1) 本人上学期成绩单、导师评语信;

  (2) 学校发给学生本人的缴费通知单(如本人已垫付学费,一并提交INVOICE等付款收据);

  (3) 学校的相关汇款信息,包括: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账号、银行代码(Routing Number)及开户银行地址;

  (4)本人情况说明(姓名、入学时间、留学期限、以前已经交纳学费情况,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

  三、提交研修报告

  留学人员每季度提交一份研修报告,请点击下载并填写《研修报告》后,将带有导师签字的研修报告扫描, 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教育处相关人员电子信箱,邮件的主题格式:姓名+研修报告+留学单位英文缩写+留学单位中文名称。教育处在收到研修报告后,发放下一季度奖学金。

  四、购买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计划是我留学人员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美国政府、学校对学生、学者的一项基本要求。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到校后,应立即购买医疗保险,并在领取第二季度生活费前将收据或医疗保险卡的复印件寄给相关工作人员或扫描至教育处相关人员电子信箱。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推荐专为中国留学生、学者设计的医疗保险项目,请登陆: www.chinesehighway.com 查询详细说明,供您在选择健康保险时参考。

  五、申请提前回国、延期及转学

  留学人员申请提前回国、延期及转学,须提前两个月申请,并按要求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教育处相关分管工作人员电子信箱, 随后邮寄纸质材料; 留学期限指的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批准的留学时间(如6个月、12个月等),按本次来美学习入境之日算起,与其他文件无关;属于“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派出的,除提交所要求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省教育厅同意函(须有文号或函号)。我处在接到基金委批复后一周左右,通过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本人;

  (一)申请提前回国

  1.须提交以下材料:

  ( 1)本人申请信(说明抵美具体时间、CSC学号、留学期限、申请原因,并注明手机、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此信需本人签字);

  (2)国外导师同意提前回国信;

  (3)国内派出学校同意提前回国正式公函(须有文号或函号,大学人事处、国际交流处或研究生院盖章均可,并附相关部门传真号码)。

  2. 提前一个月以内回国不需申请,但提前回国期间奖学金将在奖学金发放中予以扣除。如果扣除前已发出,则需要在邮局通过MONEY ORDER 的方式向“中国驻美使馆教育处”退回相应时间的奖学金。具体金额的计算办法为:每月奖学金÷当月天数×提前回国总天数。教育处收到MONEY ORDER 后为留学人员订购回国机票。

  (二)申请延期回国

  1. 延期1个月(含)之内无需申请,预定相应日期回国机票即可;延期1个月以上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信(说明抵美时间、CSC学号、留学期限、申请原因,并注明手机、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此信需本人签字);

  (2)国外导师同意延期信并说明延期期间的生活费资助额度(不低于基金委资助标准);

  (3)国内派出学校同意延长留学期限正式公函(须有文号或函号,大学人事处、国际交流处或研究生院盖章均可,并附相关部门传真号码);

  (4)延期期间的研修计划(请用英文书写,需本人及导师签字);

  (5)目前在国外已取得的成果(请用英文书写,需本人及导师签字)。

  2. 请结合国内外培养计划及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延长期限,在美留学期限总长不得超过24个月。原则上公派生只能申请一次延期。

  3. 我处不接受留学期限为两年(含两年)以上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延期申请。

  (三)申请转学

  1. 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信(说明抵美时间、CSC学号、留学期限、申请原因,并注明手机、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此信需本人签字);

  (2)国外原导师同意转学信;

  (3)国外新导师同意接收信;

  (4)国内派出学校同意转学正式公函(须有文号或函号,大学人事处、国际交流处或研究生院盖章均可,并附相关部门传真号码)。

  2. 在同一学校更换导师不属于转学,但需将新老导师同意函邮寄相关分管工作人员,供备案使用。

  六、回国机票

  2013年8月1日以后在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hinesehighway.com/进行了网上注册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预定回国机票,请登录网站https://www.chinesehighway.com/,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服务系统》进行机票预订及申请。

  2013年8月1日以前在我处报到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未通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服务系统》注册报到),请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 明确了自己具体回国时间(如延期或提前回国须办妥审批手续并结清提前回国退款),请提前40天向admin@sino-education.org 发送邮件,提出回国机票购买申请。邮件的主题格式:姓名+护照号码+订票申请。邮件的内容格式:姓名+护照号码+抵美日期+拟订回国机票日期+出发机场+抵达机场。如果有其他特殊要求可以在写清以上内容后列出,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驻美使馆教育处将尽量满足广大公派留学人员的合理要求。

  2. 提交邮件后,请耐心等待1-2周(特别是寒假、暑假等留学人员抵离高峰期)后,机票代理会将机票电子行程单发至当初留学人员在我处报到时所留电子邮箱。此时,请确认航班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需要调整的地方及时提出,否则按要求进行确认。确认后,如因各种原因需要调整,机票改签费用自理。

  3. 根据要求,驻美使馆教育处订购回国机票国内抵达城市为:北京、上海或广州,如需代订此三城市到其他国内城市机票,国内段费用自理。如有随行家属,留学人员须自行为其购买相同航班机票,如留学人员本人申请,驻美使馆教育处也可为留学人员家属代订相同航班机票,费用自理。

  七、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手续时,请留学人员到以下网址查看申请程序:https://www.sino-education.org/gohome/certificate.htm

  八、其它

  个人信息,如通信地址、电话、银行信息等如有变化,请在信息平台的个人信息栏中及时更新,并发邮件通知相关管片工作人员。

  请与当地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取得联系,参加他们的活动。必要时可以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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